1、工伤认定不被公司同意怎么样应付
可以自己申请。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假如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假如你没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没办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的凭据有什么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证据有: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含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2.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别书)。
3.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4.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
5.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别的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还应提交:
(1)律师事务所函;
(2)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
(3)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工伤认定不被公司同意
3、工伤认定能否在超越一年后进行处置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最长是一年,超越一年后申请的,社会保险部门可以不受理申请。假如工伤已经认定的,认定结论无论过多少年都有效,但只不过对认定的工伤事故有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别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别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状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赞同,申请时限可以适合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别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情,依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成本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引使用方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建议(二)